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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107年12月26日「賀臺北公會堂指定國定古蹟」臺北臨時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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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發表於: 2018-12-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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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臨局發瘋, 樓下郵局限掛寄出
從郵票看盡天下糊塗鳥事,
嘻笑怒罵輕鬆玩不必認真.


青菜公公專線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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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  發表於: 2019-01-0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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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公會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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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  發表於: 2019-01-28 18:31

指定國定古蹟上週四才公告成立,臨局提早1個月先辦。

文化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年1月24日
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05851號

主  旨:公告指定「臺北公會堂」為國定古蹟,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3項、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古蹟名稱:臺北公會堂。
二、種類:其他設施-集會堂。
三、位置或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四、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
(一) 古蹟範圍:臺北公會堂本體。
(二) 古蹟定著土地:臺北市中正區城中段二小段644地號,共計1筆土地。
(三) 定著土地面積:10,168平方公尺。
五、指定理由:
(一)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1、歷史價值
 (1) 清領至日治初期:臺北公會堂原址為清領時期最高行政機關布政使司衙門建築群所在地。1895年5月乙未戰爭初期,衙門旁的行臺作為臺灣民主國的籌防局。同年6月日本佔領臺北並接收,17日在行臺內舉行治臺「始政式」典禮正式展開日治時期,至日治大正8年(1919)臺灣總督府(今總統府)完工啟用前,作為臺灣總督府廳舍使用,係日治初期殖民政府的最高行政機構,在都市空間上,具有極高的統治象徵。
 (2) 日治公會堂興建時期:總督府遷移後,總督府舊廳舍(原行臺)曾作為日人舉辦始政博覽會的場地。臺北公會堂的創建乃為提供民眾一個「民主集會」的場所,同時符合殖民統治下的規範;事實上臺灣人的民間集會,多被排除在公會堂的使用之外,因此殖民政府的宣言「全島社交教化的中心機關」,即可瞭解這座建築在殖民的觀點下,建構一個具有意識型態的都市空間。
 (3) 光復後:1945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而宣告投降。蔣中正委派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為負責受降事宜的全權代表,何應欽則委派陳儀代表中國接受日本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的投降,臺北公會堂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區受降儀式第十五受降區的地點。同年,臺北公會堂更名為中山堂。1946年,蔣中正抵達臺北,參加在中山堂舉行之「臺灣光復一週年紀念大會」,之後中山堂成為召開國民大會、正副總統就職典禮及政府接待外賓的主要場所,直到陽明山中山樓落成為止,歷史上的各國元首訪華,皆是在此接受國宴招待。1954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亦在此簽定。因此,臺北公會堂在臺灣光復後的政治發展史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2、藝術價值:臺北公會堂外牆利用多樣的面磚,以垂直、水平、幾何等手法分割立面,以及各樓層、動線與空間配置,已有現代建築立面設計與空間規劃的自由氣息,引領臺灣建築設計的現代化進程。
3、科學價值:公會堂作為建築現代化的重要案例,建築內配置了當時極具現代化功能的換氣設備、水道及衛生設備、防火設備、電力升降機、電燈、電話、電鈴、電氣鐘、瓦斯設備、避雷針及天體觀測設備,象徵殖民首府的「進步文明」。
(二) 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公會堂構造為鋼骨鋼筋混凝土造與大跨距的鋼骨桁架,為當時最先進的技術,耐震、耐火、耐風性能相對優異。而室內空間除了面磚外,亦有馬賽克、壁紙等元素,在材料的使用與組合上,透露出臺灣建築邁向現代化的訊息,成為其他建築構造效法的對象之一。
(三)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
1、日治時期臺灣規模最大的公會堂-「公會堂」是日本專為都市舉辦集會活動所設計的公共建築。本座公會堂日治昭和11年(1936)落成時,為當時日本第四大的都會公會堂,同時除臺北之外,臺灣各大都市亦先後興建公會堂,並有10座具文化資產身分,而臺北公會堂具是其中規模最大且最具重要性的一座。
2、統治威權的空間區域象徵-臺北公會堂座落位址為清領時期布政使司衙門建築群的所在地,為「舊城區」中心,具有政治、經濟、交通以及文化的價值,將之轉變為社交教化的機構,乃殖民政府以意識形態規劃都市空間的重要代表。
3、臺北地區重要的市民集會所-公會堂主要提供市民使用的多功能場所,日治時期曾在此舉辦各類座談會、音樂及戲劇表演、及觀星活動,光復後曾舉辦各類紀念大會、音樂會、電影播放,甚至民間的喜宴等慶典、藝文活動,是臺北地區重要的市民集會場所。
(四) 具重要性:臺北公會堂是日治時期提供官方與民間使用的公共建築,更是受降式的舉辦地點,光復後改為中山堂,功能更多元,曾充作臺灣省參議會、國民大會等用途,具反共抗俄時期的史證價值。臺北公會堂其所屬基地代表不同時代的權力輻輳地點,一是清領全臺灣最高民政機關的所在地,一是日治的公會堂,一是戰後的中山堂,時間的推移與空間的轉換,皆具備極高的意義表徵。
(五) 保存完整:
1、建築本體與周邊環境完整反映始建時的都市紋理-臺北公會堂選址於原殖民政府的政治行政區域中心,與新起街市場、橢圓公園、榮町、三線路(中華路)等連結成為「現代化」的都市生活圈,見證日治時期臺北都市變遷。
2、現況延續原有展演、集會功能-現況係臺北市藝文活動展演重心,主要定位為展演活動與市民論壇,為現代化生活過程「社交教化」轉型的代表,整體建築外觀仍維持原貌。
(六) 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臺北公會堂無論在建築設計的思考、設備的整合、外部空間的規劃上,都是1930年代現代化公共建築設計的重要標誌。
(七) 國寶「黃土水/南國(水牛群像)」民國98年(2009)3月2日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文化部)公告為國寶,係唯一的臺灣本土藝術家作品,深具特別意義。
六、法令依據: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規定。
七、本公告期間為三十日。
八、本古蹟請管理人依法妥善保存維護;對本處分書如有不服,請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自本件處分書達到(或公告期間30日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部(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由本部轉送訴願管轄機關(行政院)提起訴願。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20/ch05/type3/gov46/num17/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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