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是引用Tony Lai於2006-05-30 16:04發表的:
事後蓋壞, 也可向郵局方面尋求補救之道
話說本人於94.12.31中午11:50到大安郵局寄國際保價郵件(我想銷94年的尾日戳.12.31.05-12,)我當場向該經辦表示此為寄往海外的郵件請幫忙銷洋文戳,該員表示本局無洋文戳(睜眼說瞎話).我又說這是集郵品請幫忙將郵戳銷好一點.此時她還在跟她帶到郵局上班的小孩講話.隨後說她會處理.結果我收到國外朋友退回的實寄封才發現郵戳沒有銷在郵票上.事後親自跑一趟大安郵局找該局經理申訴,結果是自己花錢再重做一次,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