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1234»Pages: 3/4     Go
主題 : 這種原圖卡,請不要再做了!!
級別: 討論區管理員
UID: 1
精華: 1
發帖: 4916
升級點數: 3444 點
金錢: -5 金幣
線上時間: 1(時)
註冊時間: 2005-09-07
最後登錄: 2006-12-20
20樓  發表於: 2001-05-28 16:05

學長啊:

您要是退出,那豈不是有負當初我向您推薦本站之意??

誰不知您在郵壇上敢講真話為稱
至少我對您敢直言於弊就學不來
第一次是等了又等最後才出手,結果走了狼
又來了虎
第二次寫篇文章反駁人卻又是溫溫軟軟不帶火氣(就是專欄裡的那篇三千弱水)

且不論這些郵壇之間的瑣事,專題集郵四字
不由您來推,有誰更了解

我是自認對於專題集郵尚淺薄,且我也被貼上
原圖卡的標籤,自是不宜

專業的事,當然要請專家來指導嘛

您要退出,我第一個不贊成

只不過對於本主題所有人的發言(包含我自己)
扯到專題與原圖之爭,我覺得以高雄一位居士
所說的,不過是當年專題盛行時傳統於專題之爭的翻版罷了.....

最後與學長分享一個佛教禪語
水滅不得火,惟火滅得火
箇中三味,請參酌


另外,建國九十年郵展原圖卡類全面排除外國片,我覺得不妥,畢竟現在原圖卡是以專題方式組集,形同專題郵集原圖化,展集單用台灣片的話題目會縮的十分可憐,對集郵人士來說也不是好事,雖然說早年台灣的確有早於朱志平先生三十餘年就有一小批人製作原圖卡,但是當年製作量及少(詳情我會發表一篇文章),這樣一來,原圖卡在以FIP規則的郵聯會全國郵展比上不足,在建國郵展又慘遭腰斬,不是件好事,不如以限制比例的方式為佳,如(以五框為計)40%約32片三十二個展頁,一共兩框,適度放寬為宜




*嘉義1001於2001/05/28-16:27:05修改本篇文章*
垃圾站長
級別: 討論區管理員
UID: 3
精華: 18
發帖: 16420
升級點數: 6726 點
金錢: 48287 金幣
線上時間: 2344(時)
註冊時間: 2005-09-10
最後登錄: 2024-09-19
21樓  發表於: 2001-05-28 16:41

人身攻擊人章已刪除,請節制。
清清集郵網站 http://chch.tw 站長 陳世清 WEB Master Chen Shi-Ching
[email protected]
TEL:08-7360391 手機:0926-104291
90099台灣屏東郵政第99號信箱
P.O. Box 99, Pingtung 90099, TAIWAN
級別: 討論區管理員
UID: 1
精華: 1
發帖: 4916
升級點數: 3444 點
金錢: -5 金幣
線上時間: 1(時)
註冊時間: 2005-09-07
最後登錄: 2006-12-20
22樓  發表於: 2001-05-28 17:12

『安』兄的確讓討論區生色不少。
『請大家發動一人一信....』,鼓勵安兄每日開一話題,哈哈,開個玩笑。
不過,安兄的火車郵集如果願意借給站長放『網上郵展』,我一定引頸期盼。讓許多討論區的熱情年輕人,能提高一些眼界,增廣一些胸襟。

我與安兄雖不相識,但他的某些感慨,我也深有所感。
級別: 討論區管理員
UID: 1
精華: 1
發帖: 4916
升級點數: 3444 點
金錢: -5 金幣
線上時間: 1(時)
註冊時間: 2005-09-07
最後登錄: 2006-12-20
23樓  發表於: 2001-05-28 17:37

支持站長主動刪除人身攻擊文章
垃圾站長
級別: 討論區管理員
UID: 3
精華: 18
發帖: 16420
升級點數: 6726 點
金錢: 48287 金幣
線上時間: 2344(時)
註冊時間: 2005-09-10
最後登錄: 2024-09-19
24樓  發表於: 2001-05-28 20:37

講到郵集
小的真的對不住大家
原本借到一部郵集
結果他要參加六月二十二日全國郵展結果要等展完了
展完可能可以借到二至三部郵集
屆時大家可以觀摩一下下了
清清集郵網站 http://chch.tw 站長 陳世清 WEB Master Chen Shi-Ching
[email protected]
TEL:08-7360391 手機:0926-104291
90099台灣屏東郵政第99號信箱
P.O. Box 99, Pingtung 90099, TAIWAN
級別: 討論區管理員
UID: 1
精華: 1
發帖: 4916
升級點數: 3444 點
金錢: -5 金幣
線上時間: 1(時)
註冊時間: 2005-09-07
最後登錄: 2006-12-20
25樓  發表於: 2001-05-28 22:07

我絕對支持刪除人身攻擊文章,但標準何在?
安老所貼這篇文章第三段,是全文重點,其含沙影射稱:「……(其中還有位是「長」字輩人物)……」,知內情者當知所指,而不知內情者,所有「長」字輩皆受嫌疑,依站長標準,這難道不構成人身攻擊?
凡能舉出事證,提出可受公評的看法,難稱毀謗,當無人身攻擊之慮,在這民主言論時代,站長兩套標準,個人不敢苟同。
級別: 新手
UID: 182
精華: 0
發帖: 55
升級點數: 39 點
金錢: 156 金幣
線上時間: 1(時)
註冊時間: 2004-09-30
最後登錄: 2009-04-20
26樓  發表於: 2001-05-29 00:29

這就是爭議的來源嗎?

A君的「什麼長」應不至於構成誹謗。「誹謗之對象,仍以特定人或得推知之人為相當,若僅影射而非明確指出某人某事者,不能遽依誹謗論罪」(我國司法實務見解)
國內什麼長的多得很,難謂特定對象。

B君的「某X姓長」,則有些爭議。國內姓X的長只有一個,恐怕就有針對「特定人」之嫌。

不過,以上只是寫好玩。如果您要繼續搬出「指摘傳述之事不涉私德而與公益有關」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等誹謗免責要件或善意發表言論不罰之規定,恕我無暇長篇累牘地討論或抬槓。因為本網站不是法院,站長也不是法官,他沒有權力或能力去判斷哪些言論是「誹謗」的。而且言論自由權的對造是國家,不是私人。

我其實只要強調一點,本網站的言論自由尺度,請大家一起形成共識,逐漸建立起它的標準。我先建議一條:

1.凡涉及特定人(如指名道姓或一般人明顯可推知之特定對象)之負面評論,應限於公益而不涉及私德。並且應舉有實證。然後(最重要的一點),凡是張貼這種評論的人,必須留email,並於文章最末加註一句:「本文言論由作者自負其責」。

2.只要符合以上的條件,請站長保證不再隨便亂砍文章。以珍惜我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網路言論自由空間。

(PS-發表爭議性言論的人本來就應該要自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只要確保本站與站長不受牽連,那有何妨?就讓郵友們各自發表意見,真理越辯越明,以還原事情真相。此頗貼近早年「言論自由市場說」之意旨也。)

級別: 討論區管理員
UID: 1
精華: 1
發帖: 4916
升級點數: 3444 點
金錢: -5 金幣
線上時間: 1(時)
註冊時間: 2005-09-07
最後登錄: 2006-12-20
27樓  發表於: 2001-05-30 23:37

安先生說年底鄉土郵展會跳出FIP"窠臼
立意頗家佳
但是否為必需值得討論
據說跳出辦法為
找人出金就可取的得評審資格
希望江湖傳言是錯誤的
級別: 討論區管理員
UID: 1
精華: 1
發帖: 4916
升級點數: 3444 點
金錢: -5 金幣
線上時間: 1(時)
註冊時間: 2005-09-07
最後登錄: 2006-12-20
28樓  發表於: 2001-05-31 20:33

*本篇文章於 2001/06/01-08:24:53 刪除了!!*
級別: 郵務佐
UID: 141
精華: 0
發帖: 978
升級點數: 365 點
金錢: 3415 金幣
線上時間: 423(時)
註冊時間: 2005-08-24
最後登錄: 2024-05-06
29樓  發表於: 2001-05-31 23:30

本站網友水準不錯,每個人的心中自有一把尺,是非對錯大家清楚的很。我也討厭搬弄是非的人,希望每個人對自己的言論都能負責,沒有根據的話,請大家不要回應,讓他自生自滅吧。
"謠言傳播站"這句話,請安兄收回吧!我們可擔待不起。
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1234»Pages: 3/4     Go
Time now is:10-05 07:53, Gzip enabled
Powered by PHPWind v7.3 Certificate Game Code © 2003-09 PHPWind.com Corporation style by xiaoqiang.name